2013/12/26 作者:佚名
为确保人身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乘坐电梯人员请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司机操作的电梯须听从司机的指挥。
二、乘客电梯未经许可严禁载货。
三、乘坐电梯先下后上,文明操作。
四、电梯运行途中不得推动轿厢门,发生故障时,应利用电梯内德呼叫电话与外界取得联系,严禁乱揿操作部位和翻越安全检查窗。
五、电梯内严禁吸烟,切忌践踏厅门,切忌在轿厢内蹦跳,嬉戏打闹。
六、下列人员乘坐电梯必须有人陪同:
1.未满七岁的儿童。
2.严重心脏病和严重高血压病患者。
3.盲人、孕妇、低能者、精神病患者。
咨询电话:0830-6253144
主办单位:叙永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和平大道612号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四川机构网 四川绿之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60156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