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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麻醉药品管理 依法销毁麻醉药品

2016/7/4 作者:佚名

为了加强和规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我院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对持卡癌症病人去世其家属无偿交回的麻醉药品和空安瓿报请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进行销毁。

    2016年3月8,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李旭炎和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负责人张明鑫来我院药剂科,监督销毁麻醉药品。

在销毁现场,我院参加销毁的药剂科、保卫科、医务科等相关负责人,对需要销毁的麻醉药品逐一进行清点核实后,当场作了砸碎销毁,残渣随后倒入“药物性废物专用箱”内。本次共销毁盐酸吗啡缓释片146片,盐酸吗啡注射液224支,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15支,盐酸哌替啶注射液6支,空安瓿若干销毁完毕,参与销毁人员和监督销毁人在销毁单上签字,各存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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