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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加成 药品零售价成为历史

2013/12/4 作者:骁龙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厅、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取消药品加成的通知精神,根据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的《泸州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实施方案》,我院自2013年10月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这就意味着医院药品全部按购进的批发价售给患者,医院沿袭几十年的药品零售价成为历史,切实降低了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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