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21 作者:佚名
尊敬的病员朋友:
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当年医疗费申请报销的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 日。故请2022年出院未结算的病员朋友在3月31日前来医院结算,超过此日期,将不能进行报销,不进行结算的还会影响您的下次门诊或住院的医保报销。
医保结算所需资料:出院证明、预交金票据、病员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外伤/中毒患者还需提供《泸州市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登记表》(此表在医院新大楼一楼出入院办理处旁边的医保办公室办理);孕产妇还需提供准生证;流产、引产患者还需提供结婚证。
叙永县人民医院
2023年3月3日
咨询电话:0830-625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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